

荊楚大地是著名的“魚米之鄉”,漢代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稱這里是“飯稻羹魚”,肥沃的土地,豐饒的物產,為荊楚飲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民以食為天”。楚人飲食在屈原的 《楚辭·招魂》和《大招》中便有記載。從屈原記述的楚宮廷食饌,可以看到荊楚飲食習俗的風貌。《楚辭·招魂》所列的菜單大致為:全家歡聚在故鄉,把精美的食物品嘗。大米、小米。新麥和黃梁。肥牛腱子肉,煨得爛又香。切好的菜和肉,做成吳國式羹湯。做菜五味并用,酸咸甘甜辣,口味多樣。燉裙鱉、烤羔羊,調味要用新榨的甘蔗漿。酸味熬大雁,清燉野鴨盛進缸。油煎天鵝肉,煎得酥又黃。鹵雞用火烤,還上一道龜羊湯。味道濃郁、烹調精細,吃了不傷胃和腸。點心用蜜的米面煎成餅糯米和白面扭成環。宴席沒有完,冰酒抬上案,吳國善酒釀,白曲如馨香。楚瀝清灑味更醇。玉色的是春酒,蜜酒更貴昂。獻酒的器具真精美,精雕細漆名羽觴。”這份菜單表明,荊楚烹飪技術之精湛達到相當高的水平。《楚辭·大招》也記述有一份菜單,菜肴中增加有鴿子、黃鶴、老鴉、鵪鶉、斑鳩等,還有狗、狼、青魚、河蚌等,以水鮮、飛禽和野味為主。后世酒宴中的葷素搭配、菜點搭配、菜酒搭配與此一脈相承,沿用至今。
以上所述的是楚地的筵席風貌,在平常,楚人的飲食也很有特色,如吃飯,楚人喜歡將精細的糧食相互摻合著做成飯食。又如楚人喜愛飲湯。湯的主要原料可以是動物也可以是植物的,傳統名菜“冬瓜鱉裙羹”在宋代就聞名于世了。
荊楚節日飲食在《荊楚歲時記》中也有記載:“如立春,親朋會宴,啖春餅生菜”;“正月初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湯,下五辛盤”;“正月七日,以七種菜為羹”;夏至節日食粽”;“歲暮家家具肴蔌,以迎新年,相聚酣飲。”從這些記載中可以看出,歲時節令不同,荊楚的節日飲食也不相同,許多菜點不僅蘊含著優美的掌故軼聞,而且寄托著人們的美好愿望。
楚人在飲食習俗上也有一些避諱禁忌,較為典型的有:在臘月辦年貨期間,炒黃豆、炒蠶豆、花生及米泡謂“炒臘鍋”。炒臘鍋有“炒七不炒八”之俗。其意是說炒臘鍋不能在臘月二十八日,因“炒”與“吵”、“八”與“發”諧音。如這天炒臘鍋就會導致經常“吵嘴”,因不和睦而影響“發財”。又如:楚人除夕的團年飯桌上必有一碗煎魚。“魚”諧“余”,是年年有余的象征。實際上此魚是一碗“看菜”,可吃“余”有不寬“余”之嫌。這些習俗一直沿習至今,為人們普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