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十六嵊泗各漁島上的人們,以農歷八月十六日為中秋節,此俗源自寧波沿海。
相傳南宋時,明州(即寧波)有一位叫史浩的人,在朝廷為相。他十分記掛家中父母妻兒,每逢八月十五中秋節,總要從都城臨安(即今杭州)趕回故鄉同親人團聚。不料有一年。史浩在返鄉過中秋的途中,因馬失蹄而受傷,夜宿紹興而不能按時返鄉與親人共度中秋佳節。
宰相家中因他以前年年都及時趕到過中秋,這次也相信他一定會回家來。所以左等右等,月上中天,玉兔滿輪,仍不見他返回,直等到次日八月十六,才迎來了匆匆趕到的史浩,一家人在月上東山,重設供品祭月,共度佳節。從此,浙東沿海人民都以八月十六當中秋過了。
嵊泗在南宋時屬明州府,明州漁民來島上捕撈棲息,就把“八月十六當中秋”的節俗也帶到了嵊泗諸島。自古至今,嵊泗漁民十分重視八月十六團圓節,尤其是未婚或以婚青年漁民,總要帶上月餅和補酒等,攜妻兒上岳父母家賀節,以示感激與牽掛之情。岳父母家也要設下豐盛的家宴,款待女婿、女兒和外甥兒女,但不留宿,或是傍晚、或是晚飯后返回,夫家仍要團圓,設酒賞月吃月餅,沿習傳今而不衰此俗。這種以八月十六為中秋節,為團圓節日,團圓是中秋節最主要的民俗信仰,也體現了中國人普遍的生活信念,甚至是人生理想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時節三吳重,圓勻萬里同”。追求團圓,對于終年風濤的東海漁民來說,更是世世代代最大的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