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說 媒
杭州民間婚禮,基本上沿襲南宋婚禮的習俗遺風。舊時男女婚配封建色彩極濃,中等以上人家都要請媒婆說合,叫做“穿婚”。男、女方問卜得吉“定帖”后,男家擇日備禮邀女家,兩親相見,謂之“相親”。如女方中意,即以金釵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釵”。若不如意,則送彩緞兩匹,謂之“壓驚”。
二、訂 婚
正式結婚前的一種儀式,古稱“締姻”,又稱“傳紅”。訂婚這天,兩家都掛燈結彩,廳上供和合二仙神馬,燃點紅燭,邀請親友吃訂婚酒。
三、行 聘
訂婚后,男家要行聘,古稱“納征”,現在俗稱“聘禮”、“財禮”,根據男家情況,以送金銀、綢緞為主。女家受聘,亦必有答禮,稱為“回盤”。
四、發 奩
結婚日期確定前一日要發奩,俗稱“發嫁妝”。舊時,富裕大戶嫁妝甚厚。嫁妝先在家中布置陳列,何桌在先、何物在后,都有一定的格式。到了男家必須照樣陳列。最前面的嫁妝,必為子孫桶,桶內盛有紅蛋、喜果各一包。女家嫁妝無論如何豐富齊全,唯眠床必須男家準備。女方家長必須在棉被內放一些“花生”,以討“生兒育女”化生的吉利。
五、迎 娶
婚禮的正日,俗稱“拜堂”。早一日下午,花轎抬至男家大廳,晚間,百燭齊燃,燈火輝煌,稱為“亮轎”。女方早一日亦要備席請新娘,稱為“辭家宴”,俗稱“別親酒”。
古俗,婚禮系昏禮,須晚間舉行。杭俗大都在日間,拜堂之日,以巳午未三時為多。花轎從男家出發,到女家后停在廳上。新娘由喜娘伴隨著遍辭父母和家屬親戚,然后,由一人執紅燭,一人執紅燈籠,引上花轎。花轎由四人杠抬,官宦人家還可以鳴鑼喝道。這也是浙江女子出嫁的特殊風俗,相傳系南宋康王趙構為感謝寧波女子救命之恩而特地封贈的“半副鑾駕”。
六、三朝回郎
即新親上門,就是女方親屬上男方去,舊時都要在結婚第三天舉行。現在男方習慣第二天就邀請女方父母及兄弟姐妹上門。舊時還有吃三道茶等禮節,現在吃一餐新親上門酒。婚后三天,新郎偕新娘一同回娘家,拜見岳父岳母,俗稱“雙回郎”。舊時,新娘回娘家,多則住一月,少則七天,再由新郎接回家。
五四運動后,知識界漸漸帶頭自由戀愛,文明結婚。近年來父母包辦婚事已經少有,但結婚講排場習俗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