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共分九個儀程,即迎神、奠玉帛、進組、初獻、亞獻、終獻、撤撰、送神、望瘞等。各儀程演奏不同的樂章(附錄)。跳文、武“八佾”舞(由64人組成的古代天子專用的舞蹈)。清乾隆七年額定地壇設(shè)文、武、樂舞生480人,執(zhí)事生90人。可見當時樂舞隊伍之龐大。
每進行一項儀程,皇帝都要分別向正位、各配位、各從位行三跪九叩禮,從迎神至送神要下跪70多次、叩頭200多下,歷時兩小時之久。如此大的活動量對帝王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dān),所以皇帝到年邁體衰時,一般不親詣致祭,而派遣親王或皇子代為行禮。如清代康熙皇帝在位61年,前40年中親詣地壇致祭26次,而后21年則全部由親王、皇子代祭。
祭地現(xiàn)場的紀律要求極嚴。皇帝經(jīng)常旨渝:陪把官員,必須虔誠整肅,不許遲到早退,不許咳嗽吐痰,不許走動喧嘩,不許閑人偷覷,不許紊亂次序。否則,無論何人,一律嚴懲。據(jù)史料記載:清嘉慶二十四年五月甘四日,因恭修皇祗室內(nèi)乾隆皇帝之神座,而派遣成親王代行祭告禮。由于成親王向列圣配位行“終獻”禮時,親。亂了先東后西之次序,事后被革職退居宅邱閉門思過,并罰扣半俸10年,照郡王食俸。此例可見君王對祭地禮儀之嚴肅認真。
祭祀結(jié)束后,按制度規(guī)定要向有關(guān)官員分賜食肉,叫“頒胙”。祭前,由太常寺負責(zé)登記造冊,并發(fā)給胙單,(取肉證)至各衙門。,祭畢,各衙門持昨單各自到祭所領(lǐng)取。據(jù)記載:宗人府、內(nèi)閣各10斤,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樂部、京道各7斤,太常寺蠻儀衛(wèi)、詹事府、順天府、太仆寺、光祿寺、鴻臚寺、六科五城各5斤,翰林院、起居注、國子監(jiān)、太醫(yī)院、欽天監(jiān)、中書科各4斤。 祭地對平民百姓并無好處,特別是大興、宛平兩縣既要派駐壇戶守壇,又要負擔(dān)200多名廚差役夫,還要攤派祭祀所需的雜費銀兩。當然,對這兩縣的官員來說,倒是件有名有利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