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看了一個電視節目。說的是一個身為人母的婦女為了得到給別配陰婚的二萬元錢。殺害了同村的一個15歲的小女孩。
在報道中一再有人強調說:這是當地的一個風俗習慣。到是鬧出了人命卻是頭一回。
遠在黑龍江的我看到這一切都到是那么的愚昧。遠的不說就說人死之后土葬我就非常的不理解。因為,在我們這里這樣的陋習早以不存在。而且,就是清明燒紙的人也越來越少。很多人改成別的方式來紀念故人。因為現代人越來越清醒的相信科學了。如果按有的人說那么也可以按過去死人的風俗辦:請來和尚道士超度。那么,在他們的眼中也是正常的了。
迷信往往是由于人的無知和無助造成的。就是這個案件發生的地方也是一個很閉塞的地方。由于信的人多,所以造成了需求的市場,而這個愚昧的市場造成了有的人為錢而挺而走險去殺人。人為財死自古就沒有消滅過。那么,我想問造成挺而走險的根源我們能不能杜絕呢?據說隨著經濟的發展,那個地方的陰婚市場的價格很高。高一點的配一個陰婚可以得到五萬元,在這種情況下,悲劇能不能再次發生呢?
想起二人轉來,那里也有不少的民俗的東西在里面。前一陣子也有人說:二人轉產生的時候就是帶有葷的內容的。所以,在二人轉中掃黃是不應當的。但是,想想為什么現在二人轉能火起來。是因為葷而火的嗎?我想是因為趙本山的清色二人轉才使它登上了大雅之堂的。一切的一切都應當于時俱進。太極有了改革的楊露蟬才產生了楊式太極,京戲有了梅先生才生了梅派。如果都是保守的按民俗而一動不動。我們也就看不到現代京劇了。不好的民俗我們就要改!不改只會變的沒落。而害人的迷信不是民俗, 就更要我們去改正和抵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