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涵予 新版宋江眾所周知,《水滸傳》里的宋江原為鄆城縣的押司,因出手闊綽,掙得美名“及時雨”,在“山東、河北聞名”。《水滸傳》記載,宋江曾十七次送銀子給別人。如送武松、李逵各十兩,送唱曲的宋老兒二十兩。在琵琶亭,為接濟賣唱為生的玉蓮一家三口,宋江拿出二十兩銀子。薛永在揭陽鎮上使槍買藥,無人施舍,宋江看不過眼,先賞五兩,臨別又送一二十兩。刺配江州后,請公人喝酒時,賄賂五兩,后來請差撥時賄賂十兩,請官營時賄賂加倍。宋江曾包養一個原酒店小姐閻婆惜,給閻婆惜母女買了一棟別墅,沒過半個月,還把閻婆惜“打扮得滿頭珠翠,遍體綾羅”,他的準岳父閻公死了,贈了一口棺材和十兩銀子。
先測算一下宋代一兩銀子的購買力。我們不妨從《水滸傳》中直接找依據。第十回,陸虞侯拿出一兩銀子給店小二,買三四瓶好酒,菜肴隨便上。第十五回,吳用勸阮氏三兄弟入伙劫生辰綱時,取出一兩銀子給阮小七,沽了一甕酒,并買了生熟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