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民間村落多為集族而居。如至今還保存明清時期建筑風貌的黃山市黟縣宏村、西遞村等,村民居舍相連一體,依山抱水,坐北朝南,村中建有宗族祠堂,各戶門前留走廊通弄堂,匯總而通往村前一條大道。少數村落依山處筑有圍墻,平坦處開挖護村河,體制一如舊式的城堡山寨,易于防火、防盜、防偷,陌生人輕易難以進村,進村也難以找到路徑逃走。其弊端是交通閉塞,出入不便。
共和國成立后,集居的建筑逐漸被拆散化零,各戶頭喜歡建立獨門獨戶的居室,如建成連三、連五、連七,或“明三暗五”式居室,中間為大廳,左右室各間隔為二,前場后院。多數為土磚瓦房,少數建青磚墻壁;貧戶則蓋土墻茅屋遮頂。90年代后,農村多數住戶已建起兩層紅磚水泥板頂樓房。2l世紀初,政府提倡移民建鎮活動,即將各村落散居的農戶,統一劃地在公路兩旁建筑城鎮式多層樓居室,從而開發舊屋場地為良田,以節約土地、用水與材料資源。
舊時城鎮均建成東西對門、南北相向式居室或店面,中間街道貫通,兩旁走廊相連。富戶則建筑一進三、五重不等的深宅府第,各進之間廊廡相通,中開天井采光,兩旁建廂房作居室,正中留前廳、大廳、后廳、正廳等待客或家人團聚場所。共和國成立后,少數城市民眾住進了單元樓房;80年代后興起老城改造,各街道大都建筑有整齊劃一的高樓大廈,城鎮人以居住單元樓為主。90年代以來,小區建設漸成氣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