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時,莆仙有個獨特的風俗,凡是民間發生爭執不休的矛盾、糾紛,總是由鄉里的長輩出面調和。缺理的一方依例要用紅布一塊、方糕十包,上門牌號給對方賠個禮,叫“掛紅”。在沿海、山區的一些鄉村,則送羊牯(公羊)一只、紅酒一壇,是門向對方認錯,叫“謝過”。這樣,大家互諒解,雙方捐棄前嫌,從此和好。據說,莆仙這一風俗來源于唐代。傳說唐朝,在莆仙興泰山區有兩個相鄰的小鄉村,一個叫后溪林村,村里的人家姓余,出了9名秀才;另一個叫石史村,村里的人家姓史,出了一位史賓,在朝中當御史大夫。這兩村人因平時有些磨擦,互相結怨。后溪林村人為了不讓石史村人騎馬從村前經過,便在村前蓋了一座孔廟,立了一塊碑,上面寫著:“軍民人等到此下馬”。石史村人卻不買后溪林村的賬,依然騎著馬從溪林墳前款款經過。后溪林村人十分惱怒,便聚眾揮著斧頭,把石史村人坐騎的馬腳砍斷,逼他們步行回家。石史村人受此大辱,便派上人上京城找御史大夫,為他們出氣。在京城的御史,聽了鄉親們的告狀后,心中有數,但并不急于表態。到了夜里,他宴請家鄉來的親人。只見酒桌上,燭盤里點著10支蠟燭,中間一支又粗又大,周圍支又小又細。酒過三巡,御史一句也提家鄉的事,只是勸大家喝酒。鐵然,燭盤中間的大燭被周圍的小燭灼得溶化了,倒了下來,客廳里暗了許多。過一會兒,御史叫人拿去周圍的小燭,重新點起大蠟燭,廳內又亮了起來。這時,御史重機關報端起酒杯,對鄉親們說:“各位請喝下這杯酒,并想相剛才的那支大蠟燭。要如何處置村里的事,諒必大家一定會明白的。” 酒席散后,鄉親們一夜也沒睡著。大家細細一想,大蠟燭也會被小蠟燭深化,史家雖然有史大人作靠山,但余家也有9位秀才。將來,他們的前途無可限量,如果大家互相結怨結仇,兩村都會兩敗俱傷。大家想到這里,心里一亮,覺得還是史大人心胸廣,思路長啊!第二天,鄉親們向史大人辭別,說不再計較村里的那件事。史大人高興地鄉親們送別,并吩咐鄉親們要向余家賠禮,還特地修了一封書信托鄉親們帶給后溪村的余姓弟兄。史家人回家后,照著史大人的吩咐,備了一匹紅布、10塊方糕,到余家賠禮,又呈上史大人的書信。余家人見史家人知書達禮,再看史大人的書信后,自覺十分慚愧。于是,余家人也備辦一只羊轱(公羊)和一壇紅酒作為回禮,并寫信向史大人認了錯。從此,兩村的鄉親都和睦相處,親如一家。于是,莆仙民間便流傳徉 “紅布糕、羊轱酒”的風俗,并一直沿襲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