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的范圍:
1、家庭共有財產中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
3、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財產;
4、按文物法規定,應歸國家所有的文物,但國家所給予的報酬則列入遺產范圍;
5、某些人身權利,比如生前所獲得之撫恤金,著作權中署名權等不得作為遺產繼承。此外,承包權本身也不屬于遺產。
《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