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丟了,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登記之后,只能等待公安機關破案。自己沒什么辦法。
如果買盜搶險了,向公安機關報完案后,要接著向保險公司報案。注意越早越好。如果沒有買盜搶險,就不用向保險公司報案了,因為報了案也沒用,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
有盜搶險的車輛丟失,要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實,并向保險公司報案,滿3個月未查明下落,保險公司才會進行賠償。
如果車被盜搶超過三個月未找回,賠付金額在保險金額內進行賠償。如果車被盜搶后,在三個月內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間車輛損壞或零部件丟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修復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