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語言文字以及文明的獨立都是主權的體現,簡言之,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也是對內依法施政的權力來源,對外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
主權原則是現代國際法所確立的重要原則,其要求各國在其相互關系中要尊重對方的主權,尊重對方的國際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換言之,國家是獨立的、平等的,各國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內外事務的權利應當受到尊重,各國自行決定自己的命運、自由選擇自己的社會、政治制度和國家形式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其他國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