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族樂器的弦振樂器家族中,有彈撥樂器(如箏、琵琶、古琴)、擊弦樂器(如揚琴)、拉弦樂器(如二胡、京胡、高胡)。用拉弦樂器演奏的音樂就是拉弦樂。而在鄂南民間,流行著一種特有的、自制自娛的拉弦樂器——提琴。
提琴,約起于我國宋、元時期北方和西北方的游牧民族,蒙族稱“胡爾”,漢族稱“胡琴”,提琴,則是古代漢族對胡琴的稱謂。清代《律呂正義后編》就將胡琴稱為提琴。
為什么叫提琴呢?“提”為何意?《周禮·大司馬》中說:“提為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故謂之提。”譯文就是:提,就是騎在馬上演奏,有一段彎曲的木柄可以用來提,拿著鼓放在馬頸上演奏,所以叫作提,原來,古代一些樂器演奏方式的起源,是從馬上演奏開始的。這一點,在東漢劉熙的《釋名·釋樂器》中關于琵琶(古稱枇杷)的演奏可以印證:是“枇杷本出于胡中,馬上所鼓也。”
時至嘉靖——隆慶年間(公元1522—1572),當時著名戲曲音樂家魏良輔(今江西南昌人,是我國京劇的三大發源聲腔之一的“昆山腔”的加工整理者)首次將提琴和昆山腔音樂傳到洞庭湖一帶,經數百年發展演變,形成了數十個不同的地方劇種,而提琴則成為這些劇種伴奏的主要樂器。在那些地方,提琴的形制、名稱都改了,唯有提琴傳入鄂南,在通城、崇陽扎下了根。這里的花鼓小戲在有了提琴伴奏之后,也以提琴冠名為提琴戲。提琴和提琴戲的名稱一直沿用至今未變。現在,崇陽、通城及周邊地區鄉村的提琴戲劇團、鄉民自娛乃至走村串戶的算命先生,仍用著自己制作的這種古老的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