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當原則
適當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全面履行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協作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三、經濟合理原則
經濟合理原則要求履行合同時,講求經濟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四、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情事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若繼續維護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