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高考當年不辦加分。
高考政策加分項目:
1、全國性加分項目4項:即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
2、地方性加分項目2項:即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名單詳見《安徽省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3、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在高中階段辦理休學手續后復學的應屆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取得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仍具有加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