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也是一種商品,現在社會發展到這個階段,只要是消費了,就應該付費,停車也是一樣的。
對于路邊的劃線停車區域,一般來說都是停好車以后就交費,然后辦完事開車走人,如果停的時候過長,在加停車費。
對于停車場來說,應該是交費以后抬桿才可以將車開出去,也就是根據時間來確定收費數。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應該想辦法告之車主,停車收費但是不負責車輛的安全以及財產的保管,以免扯皮。
如果是出現了停車以后不交費的情況,一般來說也就只有報警處理了,一個不收,一個不交,你說不報警么辦。
有一種情況就是在路邊的停車區域一般都是劃框停車,因為車位緊張,有的時候車主沒有將車停在框內,也就是停在了框外,這種情況肯定就不會交費了,不過屬違章停車。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一些鄉村旅游景點,當地村民隨便找一塊空地作停車場,停車后也沒有票據,這種是亂收費,也是可以不用交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