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程序:
1、發起籌備
2、制定合作社章程
3、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4、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5、組建工作機制
6、登記、注冊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能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有一定權利,并負有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