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中,受遺贈人接受財產時會受以下的時間限制:
1、受遺贈人要在知道受遺贈后60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2、受遺贈人到期未做表示的,會被視為放棄受遺贈。
所以,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時會有時間限制,不想接受,放棄繼承也要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并且是要在遺產處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將視為接受繼承。因為受遺贈人可能是跟遺贈人無法定繼承關系,一旦接受繼承,可能會受到法定繼承人阻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124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