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糾紛是指圍繞房地產買賣而發生的房地產權益爭執,包括因買賣手續不齊備,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第三者申明產權要求廢除買賣契約等而產生的糾紛。
房地產買賣糾紛的處理原則是:依法保護合法的房地產買賣關系,切實保護產權所有者一—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合法權益;打擊利用房地產買賣進行投機倒把,牟取暴利等違法活動。
1、審查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2、審查買賣雙方的意愿表示是否真實。
3、審查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備。
4、審查房地產買賣活動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48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