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息主要有六個方面: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結果、個人基本信息、銀行信貸交易信息、非銀行信用信息、本人聲明及異議標注和查詢歷史信息。
個人信用報告是個人征信系統提供的最基礎產品,它記錄了客戶與銀行之間發生的信貸交易的歷史信息,只要客戶在銀行辦理過信用卡、貸款、為他人貸款擔保等信貸業務,他在銀行登記過的基本信息和賬戶信息就會通過商業銀行的數據報送而進入個人征信系統,從而形成了客戶的信用報告。
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目前僅限于商業銀行、依法辦理信貸的金融機構(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信貸公司等)和人民銀行,消費者也可以在人民銀行獲取到自己的信用報告。根據使用對象的不同,個人征信系統提供不同版式的個人信用報告,包括銀行版、個人查詢版和征信中心內部版三種版式,分別服務于商業銀行類金融機構、消費者和人民銀行。
不管是商業銀行、消費者還是人民銀行,查詢者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都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且留存被查詢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