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 為保護(hù)國家貨幣和人民利益,便利流通,中國人民銀行1955年5月8日公布?xì)埲比嗣駧艃稉Q辦法。
辦法規(guī)定,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應(yīng)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全額兌換:
一、票面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二、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照原樣連接者。
票面殘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應(yīng)持向中國人民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