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買房,那么開發商可以不退定金。
2、如果開發商收了定金但不賣房,要雙倍賠償定金。
3、如果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當然,實踐中因為前述的合同類文件性質、內容有區別,所以針對每份合同應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簽訂合同時要留心。同時如果合同已經簽署,自己又不確定通過哪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更為穩妥,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予以協助。
購房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簽協議,要和開發商或賣家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定金的數額必須在房屋成交金額的20%以內,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