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掛失,再補卡。對此的具體規定為:
1、乘客丟卡后應持本人購卡時所用身份證或戶口本,來IC卡中心辦理掛失手續,卡掛失三天后生效。
2、卡片掛失后,可憑卡號隨時通過電話查詢丟失卡是否找到,卡片找到后,須持本人購卡證件及10元領卡費領卡。
3、丟卡乘客從中心領回掛失卡五天后方可使用。
4、如乘客掛失后自己找到原丟失卡,請持有效證件到IC卡中心辦理消掛手續,亦在五天后使用。
5、卡片掛失3天后沒有找到,乘客可交納30元卡片押金補辦新卡,將乘客原卡內金額轉存入新卡。
6、若乘客的丟失卡在補卡后自己找到,請持舊卡到IC卡管理中心辦理退卡押金手續。
7、掛失卡如找不到,應及時辦理補卡或退卡手續。IC卡的掛失、補卡、查詢、領卡等有關手續,乘客須在卡丟失后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如果你在丟失公交卡的三天內,如果被他人刷卡使用,錢是找不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