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qū)是省級行政區(qū),下轄7個地級行政區(qū),它們共管轄著74個縣級行政區(qū)。
拉薩市:城關(guān)區(qū)、林周縣、當雄縣、尼木縣、曲水縣、堆龍德慶縣、達孜縣、墨竹工卡縣。
日喀則地區(qū):日喀則市、南木林縣、江孜縣、定日縣、薩迦縣、拉孜縣、昂仁縣、謝通門縣、白朗縣、仁布縣、康馬縣、定結(jié)縣、仲巴縣、亞東縣、吉隆縣、聶拉木縣、薩嘎縣、崗巴縣。
昌都地區(qū):昌都縣、芒康縣、貢覺縣、八宿縣、左貢縣、邊壩縣、洛隆縣、江達縣、類烏齊縣、丁青縣、察雅縣。
那曲地區(qū):那曲縣、嘉黎縣、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