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宣布自治,八世呼圖克圖出任皇帝。
1、二戰后1945年民國政府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后稱條約),其中約定外蒙地位由外蒙人民決定,外蒙通過全民公投取得實際上的獨立地位,并由蘇聯提供政治和軍事保護。
2、1949年建國后,共和國政府宣布承認條約的所有條款,包括外蒙地位的共識。
3、1952年,在臺民國政府認為蘇聯沒有履行條約義務,撕毀條約,不承認外蒙獨立。
4、1961年,在臺民國政府迫于壓力沒有在外蒙加入聯合國上行駛一票否決權,外蒙得到普遍承認。
5、2002年,在臺民國政府對外宣稱承認外蒙獨立地位,并在2006年修憲時正式寫入憲法(陳水扁著名的準臺獨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