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丟了能補。
出生證補辦流程如下:
1、由當事人或其監護人持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原簽發機構提出補辦要求。原簽發機構根據原簽發信息審核《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
2、對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原簽發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于7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后的《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交由申請人到市婦幼保健中心進行補證,并登記在案。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3、補證機構查驗《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核對新生兒父母、子女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于7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