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三)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外來人員(重慶市非主城區戶口務工人員、外省市來渝人員等)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二)必須在主城區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