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動車行駛證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滿之前90日內參加機動車審驗。
1、非免檢車主攜帶委托書、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到檢測地機動車檢測站進行車輛檢驗,合格后直接在該站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2、對6年內免檢車輛,公安交管部門在核發檢驗標志時不再查驗機動車,只審核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核查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符合規定的,核發檢驗標志,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并將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存入機動車檔案。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