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民事欺詐行為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一方當事人故意以不真實情況為真實的意思表示,使對方陷于錯誤認識,從而達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關系的不法行為。
1、民事欺詐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而合同詐騙罪是以簽訂經濟合同為名,達到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民事欺詐行為人在簽訂合同之后,總會以積極的態度創造條件履行合同;而合同詐騙罪根本不準備履行合同,或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