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打錯了是可以修改的的,但如果購房合同已在房產局備案,就必須注銷原購房合同,再和開發商簽訂變更更名的新購房合同。
需要原購房合同本人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發票等。有的情況是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的,例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但是有時是不需要交納費用的,如: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注銷,以其更名人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