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古時候,正月十五是一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家人都要圍座一起吃團年飯,而且還有在正月十五晚上一起點燈敬佛,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而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里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從娘家接回來一起過節。
2、所謂的正月十五不看娘家燈,這其中的燈還有另一層含義,就是‘蹬’的意思,因為春節之后初二或是初三姑娘要和丈夫要回娘家給父母拜年問好,這個時候會在娘家住些天,但是婆家人會囑咐媳婦可以多待兩天,但別一直呆到正月十五,娘家人把你往外蹬,面子上就不好看了。
3、關于正月十五能否回娘家的說法,不同地方說法也是不一樣的。有些地方認為出嫁的姑娘正月十五回娘家,對自己的公公不利。其實具體的解釋是因為,古時候都是公公當家,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如果呆久了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否婆家待自己的女兒,這個時候娘家人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
4、民間有正月十五忌看娘家燈一說法,這個又叫“躲燈”,意思是說正月不能回娘家過。正月十五“躲燈”的習俗初是滿族的傳統習俗,開始是說正月十五忌看娘家燈,也就是說出嫁的媳婦元宵節不能在娘家住,后來演變成不能看娘家的燈,也不能看婆家的燈,要躲到親戚家去住,后來這一習俗也流傳到漢族。
5、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剛剛出嫁的女兒年正月十五不能在婆家過元宵節,要在娘家過,這個習俗稱為“躲燈”,一般娘家要給女家舉行盛大的送燈活動,然后婆家接收燈,新媳婦隨娘家人到娘家去“躲燈”(一般正月十四日去十六日歸),據說有引導新婚媳婦早生貴子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