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地契是能辦理房產證的,地契是對土地享有使用權的證明,在這個前提上才可以申請辦理房產證。地契能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
2、過戶登記。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地契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
3、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4、到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5、領取房地產權證。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