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的證據(jù)有:購房協(xié)議、出資憑證等。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jù);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