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及過戶的手續辦理流程是:
1、提出公證申請。買賣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賣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結婚證等,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等;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還必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如果交易房產是多人共有的,則賣方應為所有共有人,需要全部到場。
2、公證員審查。重點審查當事人之間的買賣契約。對于交易房產的坐落、建筑面積、建筑年代、權屬狀況、交易金額、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時間、辦理權屬登記時間、違約金等這些關鍵條款必須要求非常明確具體。
3、交納公證費用。公證員在進行完上述八項初步審查后,認為都不存在問題,符合公證受理的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填寫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申請表,按照規定交納公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