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8356-2007地理標志產品,貴州茅臺酒。
本標準規定了貴州茅臺酒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的貴州茅臺酒。
2013年03月28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調整“茅臺酒”(貴州茅臺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名稱和保護范圍。
地理標志和地域保護范圍:
茅臺酒(貴州茅臺酒)產地范圍為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內,南起茅臺鎮地轄的鹽津河出水口的小河電站為界,北止于茅臺酒廠一車間的楊柳灣,并以楊柳灣羊叉街路上到茅遵公路段為北界,東以茅遵公路至紅磚廠到鹽津河南端地段為界,西至赤水河以赤水河為界,約7.5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