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溫工程,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