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解決合同退房:
1、開發商延期交房,且經過催告三個月內仍未交房的。
2、房子的質量存在問題嚴重影響使用的。
3、因開發商原因致使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4、房屋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的。
5、開發商未取得無證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