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返還手續費政策,是指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稅時可以相應地從稅務機關按2%比例取得返還的手續費。
企業所取得的手續費返還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和車船稅四個稅種。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規定,“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核“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情況,并以此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