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房產的方式是:
1、法院執行官找房產局的法制科送達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2、房產局的法制科擬好解封文書找分管領導簽字:
3、將解封文書送達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
4、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會在電腦上操作解除查封。
在此期間,法院收到申請后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另外,還需注意的是:
1、如果是在審理階段被對方申請保全的,那么在審理階段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或你給對方履行了債務就可以申請解封。
2、如果在審理階段查明該債務不存在,駁回了原告的起訴,也可以申請解封:
3、如果是在執行階段,那就只有等債務履行完畢才能解封。其次不動產被法院查封之后2年自動解封,不過沒有執行完畢的話,法院會續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