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養老保險統籌領域參加養老保險,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的,應當從中選擇一人參加養老保險。不選擇在本市參加養老保險的,應當繳納重復參加養老保險期間在本市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并按照原比例分別退還其主要出資額。
2、所需資料:本單位的書面申請。填寫經本人簽名的《重復繳費退款申報表》一式兩份。重復繳費時段的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勞動合同、招工表、商調函等。重復繳費者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不同統籌區域重復的,需提供經原社保機構蓋章確認的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明細清單原件及復印件。所提供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簽注。
4、工作人員受理申報資料后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退款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
3、受理后,單位和個人憑受理單到保險關系部數據發布窗口領取退回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