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離婚”這個概念。無論什么原因,只要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并且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就已經成了真正的離婚。
如果離婚后一方購買房產且一次性付款,在復婚前就取得房產證的,那么該房產是個人財產。
如果是按揭購房,復婚后才取得房產證,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歸屬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房產歸屬產權登記一方,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