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開設的國庫存款賬戶(簡稱國庫單一賬戶);
2、財政部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財政部零余額賬戶)和財政部為預算單位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3、財政部開設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簡稱預算外資金專戶);
4、財政部為預算單位開設的小額現金賬戶(簡稱小額現金賬戶);
5、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準預算單位開設的特殊專戶(簡稱特設專戶);
財政部是管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職能部門,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設立、變更或撤銷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各類銀行賬戶。中國人民銀行按照有關規定,應加強對國庫單一賬戶和代理銀行的管理監督。這里所指的代理銀行,是指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中,由財政部確定的、具體辦理財政性資金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