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成時間檢驗即通過物理或化學的方法確定可疑文書的絕對或相對形成時間,從而確定該文書的真實性。文件制成時間是指文件的形式、內容等各個方面形成的時間范圍,包括文件字跡的書寫時間,文件打印與印刷時間,文件物質材料生產時間,文件蓋印時間,文件裝訂時間,文件發行與使用時間,以及文件在使用、保管過程中的變化,因主觀因素變更其部分內容,或增加附加標記、注釋的時間總稱。文件制成時間檢驗,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確定某一文件或文件中的某部分是什么時間制成的,即文件形成至今經歷了多少時間,多此稱為文件絕對制成時間。二、確定某一文件的一部分與原文或某幾個文件是否同時制成,即它們之間形成的先后順序,稱為文件相對制成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