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姑娘的結婚喜慶之日,是用哭聲迎來的。新娘在結婚前半個多月就哭起,有的要哭一月有余。土家人還把能否唱哭嫁歌,作為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志。新娘對家中每位親人要唱一首,來一位親朋又唱一首;遇上陌生人來要唱,每做一件事也要唱。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頭"、"哭戴花"、"哭辭爹離娘"、"哭辭祖宗"、"哭上轎"等等。
哭嫁,源于婦女婚姻之不自由。昔日,土家人的這樣幾種婚俗:
一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種"。"無論處之大小,竟有姑家女子年長十余歲,必待舅父之子成立婚?quot;。"兄亡收嫂,稱為"坐床""。
二是純男性選擇式。無論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買一串鞭炮去她家門口放了即為定親,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對。若一女子被幾個男子舉行放炮定親儀式,便惶惶然不知所措。男方則千方百計斥取婚姻,甚至殲滅婚敵,因此而有殃及女賓安全的。
三是搶親,所謂"搶來的"。
四是童養媳,所謂"引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