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超速10%以內暫不處罰。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對于超速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可在信息錄入后3日內,通過互聯網查詢平臺、查詢電話、短信定制服務等形式向社會提供查詢,并通過手機短信、信函、電子郵件等平臺,將交通違法行為記錄以及涉及的記分分值告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要求其在30日內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