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征兵沒有名額限制,通過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即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準入伍。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征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征兵。另根據國防部征兵事務辦公室通知,全國征兵征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調整為夏秋季征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征兵,9月1日批準入伍,9月30日征兵結束;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征兵開始,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退伍時間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陸續下達各單位。
國家有關條例號召,有為青年立志從軍,熱血男兒精忠報國;沒有穩固的國防,便沒有人民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