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資交易的方式包括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兩種,內源融資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是在公司內部通過計提折舊而形成現金和通過留用利潤等而增加公司資本;外源融資包括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16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